从湖海狂生到辛亥烈士 / 白坚

——周实生平和周阮惨案的历史启示

在纪念辛亥革命90周年之际,在缅怀南社前辈业绩及其对辛亥革命的贡献当中,首先萦绕于我的脑际,使我情怀激荡、难于抑制的是吾乡淮安的南社诗人周实其人其诗其事,周实和阮式响应武昌起义、光复山阳而惨遭杀害一案的前前后后,更使我反复思考而难于释怀。因撰为此文,聊当纪念。

一、“狂歌须上最高峰”——湖海狂生的壮志雄心

1885年11月5日(清光绪11年9月29日),周实生于江苏省淮安府山阳县车桥镇的一个书香之家。曾祖父侍臣,祖父殿乔,都是秀才。父鸿翥,伯父鸿仪、鸿磐,同一年为秀才。

周实,字实丹,儿时读于车桥家塾无尽庵,因号无尽,又号和靖、吴劲;原名桂生,字剑灵;嗜酒,自号山阳酒徒。

鸿翥功名失意,四十岁始生周实,遂将经世救时的希望统统寄托在儿子身上,对他督率甚严。书香世家的环境,望子成才的严父,使幼年周实嗜读成癖。于书无所不窥,而且过目不忘,颖悟冠子侪辈。淮安自古是人文荟萃之乡。韩信、枚乘、陆机、陆云的遗迹和传说,梁红玉、陆秀夫抗金、抗元的英风余烈,万寿祺、张养重等志士遗民的幽怀素志,关天培抗英的孤忠伟绩,都是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在这种氛围中成长的周实,很早就关心国事,胸怀大志,“年十三,读美利坚独立史、法兰西革命纪,甚愤专制政体之惨无人道。而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尤深印于脑不能去。”①

1902年(清光绪28年),周实年18,入县学为秀才。1904年,应岁试,名列一等。1906年秋,渡江至南京,与宗兄周伟、乡人阮式同入宁属师范学校。是年,周实在自题肖影时,写下“一片中天好明月,狂歌须上最高峰”,“作个男儿长寂寂,问渠何事到人间”②的诗句,可见这一青年狂生的壮志雄心。

1908年,周实、周伟、阮式因不满管理员暴横,退学,周实、周伟改入两江师范学校预科。1909年,毕业于预科,转入本科肄业。同年秋,清府举行优拔考试(清制从在学生员中考选人才的特科。此时科举已停,优拔仍举行,但规定新设学校的在籍学生,不得与试),周实“禀请退学”后,回淮应考,“头二场事竣”,列为“山阳第一名”③。有同考者诉告,指为在校学生,竟被摈除③。周实有书上学使,自称“江淮穷士、湖海狂生”,概述生平,对见妒遭陷,表示极大的愤慨:“男儿自小千秋,竖子真堪一笑。……义公把酒问天,王郎拔侠斫地。茫茫瀛海,难拔我抑塞磊落之才,郁郁川原,空吊古慷慨悲歌之士。”④周实才气过人,议论恣肆,尤喜交结四方之士,以是文誉日盛;对地方上的庸俗“名士”、卫道缙绅,则不惜讥刺诘责,面斥其非。因此,志士、爱国者引为同调,奉为先驱。而卫道者、守旧者则视为异端,为之震惊。有这么一个故事流传下来:当时淮安曹甸有一位才子和名士叫杨恩沛,字雨亭,外号“二痴”,尽管也恃才傲物,其实是效忠封建王朝的卫道者,与周实截然异趣。一日,“周实饮曹甸毗卢庵”,有诗云:“公等碌碌吾何嗔”。时杨恩沛在座,知其有轻蔑之意,乃悄然避让,出语人曰:“此人诗有杀气,吾宜让之。”淮人郝庶在所著《曹甸诗话》⑤中记述此事,并议论道:“及周死于邑难,人皆称杨知诗知人。”这一故事颇引人思考,予人启示。从中正可窥见,周实的人品与诗品相统一,真面示人,真气淋漓,真情喷薄;他的气魄、风格,使卫道者守旧者惊心侧目;他的嫉恶如仇、见危献身的革命性,平时早露端倪,怀之已久;他成为英雄烈士,是素所蓄积的必然结果。所谓“杨知诗知人”,不过是其卫道者的触觉较为灵敏而已,并不值得特别称道。

二、“愿作人豪不羡仙”——南社健者及其作品

优拔考试受阻,周实仍回两江师范继续学业。当年11月13日陈去病、高旭和柳亚子所发起的南社在苏州虎匠成立。周实事先被邀,未能赴会,即与妹芷生及周伟入社。南社三位发起人都是同盟会员。如同高旭所说,“于同盟会后更倡设南社,固以文字革命为职志,而意实不在文字间也。”⑥从此,周实和同盟会人士取得联系,找到了同志和战友,了解了革命的方向和道路,置身于革命洪流之中,成为革命大军的一员;他的革命意志更为坚决,态度也更为积极了,精神面貌为之一振,诗词风格也增添了奋发昂扬之气、雄壮激越之情。次年,1910年秋,南社高燮、高旭、蔡有守、姚光等结伴游金陵,周实陪同登临观览。他们谒明孝陵,吊明故宫,拜方孝孺祠,谒常遇春墓,镌孝陵砖为砚,相与流连咏叹,慷慨悲歌。周实汇编成册,名之曰《白门悲秋集》。他在序中写道:

“各以其胸中悲凉拂郁之气,发为诗歌,实汇而录之,得如若干首,取名《悲秋集》,以其为《九辨》之遗音也。蔡子哲夫又上继顾宁人先生之志,偕其配张女史倾城补绘《孝陵图》,刻于卷首。其用心尤苦矣。嗟夫!天不可知,世方多难,国亡族灭之祸岌岌焉悬于眉睫间。一二在上位者犹复揽权怙势,恬然于危堂沸釜之中。而晚近少年,又从事于锦衣玉食、金鞍白马,酣歌恒舞,而不知休,其于社稷之颠危,如秦人视越人之肥瘠,曾懵然不少恤焉。则吾侪本古诗人伤时念乱之义,以此为周顗新亭之泪,阮籍空山之哭,不犹贤乎!其亦可谓言者无罪也已!”

《白门悲秋集》收录21人的诗词179首,附录游记1篇,补录诗13首,约在当年末次年初排印行世,扉页标明为“南社丛刻集外增刊之一”。全集基调苍凉沉郁,主题鲜明突出,堪称忧时爱国的悲歌,反清革命的战鼓。其中周实诗词最多,共45首,兹举《祝(民立报)出版》四首中的最后一首如下:

昆仑顶上大声呼,共挽狂澜力不孤。
起陆龙蛇鳞爪健,处堂燕雀梦魂苏。
重重草木羞依附,莽莽荆榛待剪除。
千万亿年重九日,自由花发好提壶。

为壮大南社声势,周实倡议建立淮南社,与任教于山阳高等小学的阮式共同筹备,也得到一批志同道合者响应,并已辑成《淮南社》第1集(未刊)。

周实诗思锐敏,所作甚富。《南社丛刻》1-4集,每集都刊有他的诗作,共达42首之多。刊于第四集(出版于“辛亥六月朔日”)的《痛哭四章》特别值得注意。此集署名“山阳周实无尽”的诗作计20首,《痛哭四章》是其中新近之作,却排在最先,可见作者的重视、突出之意。原来这组诗系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而作,其中写道:

“誓起鲁阳麾赤日,忍教胡月犯黄天。匣中夜夜青锋啸,愿作人豪不羡仙。”

“弩末已无穿缟力,刀头休作赐环思。……虏运将衰炎运在,南阳会覩汉旌旗。”

“荒烟孤岛田横客,夜月悲笳翟义军。猿鹤沙虫同一烬,累累七十二荒坟。”

这些诗不仅彰明较著地痛悼黄花岗七十二烈士,而且热烈鼓吹武装起义以推翻清朝统治。这既是《南社第四集》的革命最强音,也可说是当时国内公开印行(据本集封底,在上海、北京、杭州、汕头、桂林等地都有发行所)的革命诗歌的最强音。在“猛虎磨牙”的血腥统治之下,这是冒着杀身亡家的极大风险的。由此可见周实的革命意志和肝胆。唯其如此,当时他被视为“社中眉目”、“南社健儿”。

周实,是诗人,也是诗论家。他具有与时俱新、因时制宜的进步学术思想。他认为:

“士生今世,非高着眼孔,不足以读书,尤不足以用世,微特餖飣之汉学、迂腐之宋学,不足以再现于时,即古圣贤之大义微言,亦当餍其精华而弃其糟粕也。盖古圣贤本因时制宜,谓其言皆不能行于今者,固非,谓有言悉可行于今者,亦属大谬。故今日治古籍,不当为笺注之奴隶,而当为圣贤之诤臣。”

“学术当合古今中外熔为一炉,取其必不可弃者,弃其必不可取者,然后成吾之特长,乃可以承先而顾后。”⑦这些观点的提出,在距今九十多年前,但直至今天,仍有重要现实意义。他强调诗歌的社会作用和时代风貌:

“诗歌者,亦士君子所借以发抒性情,陈列道义,而不容一日或废于人间者也。……古今人之诗歌,非特以见人心,且于以觇世变焉。”(《诗话序》,下同)

“诗歌之道,所以宣文章之所不能宣,尽文章之所不能尽,而感喟低回、反复咏叹以出之者也,尤贵因时立吾言于此而不可移易,如为诗于唐西狩时,使读者不知其为玄、肃时人不可也;如为诗于宋南渡时,使读者不知其为徽、钦时人,不可也。”⑧

如同顾炎武主张“能文不为文人”、“养其器识而不堕于文人”一样,周实宣称“不愿以诗人二字了此一生”,⑨他的不愿为诗人,揣其意旨,实为不屑为“揣摩盗窃”,以“小技”自喜的诗人,志在功业,不欲以诗人自限而已。

周实生平所作诗歌不下千数百首,颇多散佚。周伟为编印《无尽庵遗集》时,得诗4卷,近600首,词1卷,40余首;又北曲1卷,文1卷,诗话2卷,尊情录1卷。他的现存诗作,正是他的诗歌理论和主张的实践和贯彻。他坚持诗歌反映现实,因时立言,抒写真性情,使人感发而振兴这些基本原则。周实论诗曾谓:“惟不屑以诗人自恃,而其诗乃益高。”⑩实践已经证明,作为诗人的周实正是如此。他不愧为上继屈原、杜甫、陆游、郑思肖、顾炎武等人的爱国主义光辉传统的近代杰出的爱国诗人。

三、“英雄已分沙场死”——山阳光复前后

获知武昌起义的捷报,周实喜不自禁,赋《消息》一诗,有“汉帜飞扬明月夜,鲁戈挥霍夕阳时。英雄已分沙场死,莫遣蛾眉系我思”之句。他已筹之熟,备之久,决心挺身而出,投笔从戎了。他原准备参加南京学生举义活动,适柳亚子、朱少屏函召赴沪,晤谈后乃决定返回淮安。看来他归里谋举义乃出于柳氏的建议。所以后来柳在《哭周实丹烈士》诗中,有“一语无端杀伯仁”之句。

11月6日,周实回到淮安,正当清河秩序混乱,山阳人心惶惶之际。他与挚友阮式共商革命、保乡大计,召集本城各校学生和旅宁旅沪回淮学生,组成学生队,被推为正副队长,夺取城守营枪支武装自己。寻改巡逻部,周、阮为正副部长。他们与巡逻部员栉风沐雨,荷枪持械,日夜守卫不辍,使市廛安堵。12日,清河宣布光复,清督练公所参议蒋雁行被推为江北都督。14日,在周、阮和巡逻部员组织发动下,在旧漕署召开山阳光复大会,参加者数千人。清山阳县令姚荣泽持两端态度,避不到会。会上,首由周实演说光复大义,继由阮式演说声斥“虏令劣绅”之无状。会后,周、阮积极筹建山阳军政分府。16日,被举为军政分府领袖。先是,姚荣泽声称“我亦汉人”,假意支持光复,暗中与劣绅勾结,密谋陷害。士绅酝酿推举姚为民政长。姚荣泽则制造和传播周、阮杀官劫绅的谣言,并与劣绅密议,定谋杀之局。17日午后,周实道经府学宫前,有持姚荣泽名片者,邀赴学宫议事,时学宫内外,警戒森严,周实坦然而入,清典史周域邠持枪迎击,连中七枪,壮烈遇害。阮式亦被逮至,刳肠剖胸而死。当时万人共愤,日月为晦。姚荣泽公然出示安民,并呈报江北都督谓周、阮“勾结土匪,谋为不轨”,已予“惩办”云云。二烈士不死于光复未成之前,而死于光复已定之后,不死于清朝的监狱和刑场,而死于巧施诬害的阴谋家、两面派之手,闻者震惊,知者痛愤!

业绩理宜肯定,教训也须正视。武昌首义,全国风从。在南京负隅未下之际,周实等发动山阳光复之举,振奋人心,激励远近,对辛亥革命作出重要贡献。此其一。周实以书生久怀大志,准备为革命献身,如今投袂而起,树帜山阳,遭逢鬼蜮,饮弹捐躯,实现了“英雄已分沙场死”的决心与誓言,可谓求仁而得仁了。其英气雄风足以彪炳千秋了。此其二。历来文人每长于鼓吹,短于行动,因有“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之讥。南社作为革命文学团休,鼓吹呼号不遗余力,影响深远,但南社成员在武昌起义后投笔从戎、挺身举义者不多见,周实的壮概豪举,足以使文人吐气,为南社增辉了。此其三。

教训也须正视:周实等对封建官吏和保守势力估计不足,警惕性较低;而且缺乏经验,宣布光复之际,筹画未周,措施不足,既未彻底摧毁清朝政权机构,又未及时解除原有武装,予阴谋家、两面派以可乘之机,如同后来周伟所痛惜和哀叹的,“未能先斃虎,一着遂全输(自注:烈士以仁爱待人,故不防人之害己而预为之计)。”⑪

周实就义时,有女铁筠,年方五龄,子炜曾,生甫数月,赖老父鸿翥、夫人王元春教抚,得以成立。铁筠,适淮安崔星,有女贞全、贞和、贞正、贞玉,子大同、大寅。炜曾,毕业于中央大学上海商学院,长期供职于银行,奉母居沪,娶周金瑛、陈洪兰,有女萼华、宛华、雪华及淑华。笔者曾先后访晤周金瑛、崔贞玉、大寅,又访周炜曾于上海,访周宛华及其夫马敏于长沙,闻所述家事和经历甚悉。

四、“忍使鲸吞终漏网”——周阮惨案惩凶始末及其历史启示

周、阮被惨杀后,周父鸿翥,阮兄保麒、玉麒,战友周伟、张冰、杨楚材先后至沪,公布惨案真相,谋求复仇昭雪。

以清朝官吏惨杀民国功勋,引起革命者的公愤,由沪军都督陈其美支持受理,严惩凶顽,申张正义,原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事,然而几经曲折,甚费周章,喧腾数月之久,最后竟落得元凶漏网、复仇未果的结局,岂非咄咄怪事!

首先是案犯的隐匿和归案问题。姚荣泽杀周、阮后,畏罪逃往南通,托庇于南通总商会会长、南通州总司令张詧。陈其美行文南通索姚,为张詧所拒。姚则多方活动,别谋移转江苏都督程德全处理。陈其美通电力争,词气激烈,有“若不得当,义旗回指,首在南通”等语,得到大总统孙文“交沪军都督办理”的电令,姚荣泽才终于提解到沪。其次是审理主体和机构问题,原定由沪军都督讯办,转为由沪军都督与司法总长派员会同审讯;已派军法司长蔡寅为临时庭长,转为设立“临时合议裁判所”;在“按照文明办法”的要求下,裁判所采取裁判官与陪审员分工的制度。

接着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所长人选,裁判官座次,以至“裁判官必须通达欧美言文,且熟悉欧美裁判制度”,陪审员须推选“公正、和平之人”,如姚荣泽欲聘用外国律师“准其任便聘用”等,不一而足,种种分歧集中于陈其美与伍廷芳之间,连篇累牍,争辩甚力,均公诸报端。

终于,在1912年3月31日,审判终结:姚荣泽以谋杀判处死刑。就是这位宣布判决的裁判所副所长、裁判官丁榕当庭授意:“革命纷扰之际,被告所为或尚可原。陪审诸君如认为有可原之处,得……具书呈请大总统裁夺。”。在法庭书记欧阳刚的联系推动之下,7名陪审员中的4人,呈“请总统法外施仁”⑬先是伍廷芳也发了相似的电文。4月13日袁世凯电令:“特赦姚荣泽免其执行死刑”。⑭按例,应定为终身禁锢,又从宽改为监禁10年,实际上三月后即获释出狱了。先是柳亚子挽周、阮联有句云:“忍使鲸吞终漏网。”不幸,而竟如其言。当年,周伟在《周烈士就义始末》中慨叹云:“呜呼!鲸吞漏网,烈士之目不瞑矣!”

综观周阮惨案大量资料,笔者思考再思考从中深深感到:

第一,山阳光复是辛亥革命史上可歌可泣的一页,周、阮其人其事将永垂史册。他们的见义勇为、临危受命的爱国主义精神,永远值得崇敬和学习。

第二,封建保守势力根深蒂固,凶狠而强大,不是一纸宣言、一声号令就可以轻易使之慑服或打倒的。对此,周实等当时是认识不足的,许多辛亥革命参加者是在长期革命实践中才逐渐有所认识的。山阳光复的教训是极好的例证。周、阮被杀是阴谋家姚荣泽和部分山阳绅士共同策划的。姚荣泽自是罪无可绾、死有余辜的元凶。他反复申称杀周阮出于地方绅士,意存推诿,却也暴露了勾结共谋的实情。姚荣泽与山阳绅士顾震福等集会于海会庵,共定谋杀之局,此乃当时共知共晓之事,有些记载还提到顾震福“当机不断,必受其乱”的话和阮式堂兄阮师凝对杀周、阮表示认可的情节。从这些人在审理前后的表现:盗用“全体士民”名义向各报馆发出“姚办周阮,合邑赖安”的通电⑮;判决以后与旅沪的丁宝铨联名函呈沪军都督“为姚鸣冤”⑯,亦可反证其共谋。他们虽未受法律制裁,手上也沾染了烈士鲜血。

第三,周阮惨案处理过程中种种现象十分深刻地表明封建保守势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如同首尾相应的阵式难于突破,严密纺织的网罗难于冲决。民国司法总长,何以想方设法,殚精竭智,为惨杀革命志士的案犯创造脱罪的有利条件?评审人丁榕、书记欧阳刚,仍以授意、推动陪审员为罪犯求情?陪审员胡文甫等4人,又何以不惜自陷于矛盾境地,签名电请“法外施仁”。看来,这一切,既出于姚荣泽运动力强,神通广大,也表明他们自身或多或少地有着封建保守意识的弱点。姚荣泽固然长袖善舞,其同谋者山阳绅士顾震福等也努力以赴,使他并不孤单。不仅如此,就连受害者家属周鸿翥等也禁不住封建保守势力的逼迫,有所动摇,申请和解,造成笑柄。这,还不值得深长思之吗?

第四,周阮惨案惩凶成为虚话,是辛亥革命的软弱性和不彻底性所决定,是辛亥革命迅速失败的象征。对此,全力以赴,坚持惩凶复仇的同志痛心疾首,难于理解和接受。姚荣泽获释,杨楚材“在沪遇诸途,大愤,只身走金陵哭诉民政首长将姚荣泽缉获到案。不许,转押君于看守所,乃得狂疾,越所出”,“竟投水死”。⑰后淮人附祀于周阮二烈士祠。周伟、柳亚子则久久抱恨,难于忘怀。经过不断的反思,人们不能不确认辛亥革命没有触动封建体系,没有冲击和廓清封建势力,官场依旧,社会依旧,世风依旧,人情依旧,在这种背景下,周阮惨案的惩凶复仇,只能以失败而告终。而这一失败,恰恰又成为辛亥革命迅速失败的象征和缩影。

五、“黄金铸像更何时”——蓄之已久的希望和建议

笔者生长于周实成长、战斗之地,自幼闻其遗事,读其遗集,稍长,有幸从其宗兄周少芗先生习古典诗文,得以侧闻其生平种种,更增敬仰之情,深感阐扬、探讨之责不容旁贷。因而,自1962年首撰《南社杰出诗人周实》一文⑱以来,又多次就周实生平、诗作和诗论撰文有所论述。周实其人其事其诗文逐渐为学术界所注意,在周实、阮式殉国80周年之际,《淮安文史资料》还特意编印了《周实阮式纪念集》,令人欣慰。但是还远远未足,在许多方面周实仍然被忽略了。在文学论坛上,他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评价和应有的地位。《近代文学史》专著,或者未加论述,或者分量不足。近期,南社诸人的诗文集已在海峡两岸纷纷问世,而《元尽庵遗集》尚未排上日程。

在史学论著中,他也被冷落或忽略。章开沅、林增平的《辛亥革命史》三大本巨著⑲,竟然找不到“周实”和“山阳光复”的明文;而《中国近代人物辞典》、《中国近代史辞典》等⑳也未收“周实”词条。

在周实的家乡淮城原开元寺旧址改建的周阮二烈士祠,供瞻仰、凭吊者近20年,抗战沦陷时被毁。周实的儿媳周金瑛多次请求恢复二烈士祠,临终犹念念不忘。孙女周宛华、外孙崔大寅先后为此而奔走呼吁。十年前,笔者在纪念文章中也提出“重建二烈士祠,或采取其他切实可行的形式,为人们提供一个景仰和凭吊先烈的英风伟绩的场所”的希望。在淮安,梁红玉、韩信、漂母各有名迹景点可寻。周实、阮式何独向隅呢?现在,我再次郑重建议,在二烈士祠旧址或适当地方建立周实、阮式纪念馆,既可作为周实、阮式研究的资料中心,又可成为进行乡土历史教育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当年,周实友人汪承继在挽诗中写道:“白刃殱仇深愧我,黄金铸像更何时?”如今,在彩霞万道的新世纪,建立周实阮式纪念馆,是时候了。在纪念馆开幕的日子,我将不辞衰老,返回桑梓,与故乡人士共同献上一瓣馨香。

注释:
①周人菊:《周烈士就义始末》。
②周实:《二十二初度日自题肖影》。
③④周实:《上陈伯陶学使书》。
⑤笔者藏油印本。
⑥高旭:《无尽庵遗集序》。
⑦周实:《与邵肃廷书》。
⑧周实:《诗话序》。
⑨⑩周实:《诗话》。
⑪周伟:《哭亡友实丹六首》。
⑫⑬⑭《时报》1912年4月1日、4日、14日。
⑮⑯《时报》1912年2月22日、4月7日。
⑰汪纯清:《杨楚材小传》、《周实阮式纪念集》。
⑱《人民日报》1962年5月26日
⑲该书下册仅笼统概述:“昆山、淮安等地。先由革命党人联络绅商宣告反正,但反动势力迅即反攻,革命党人或避匿或被杀。”李新主编的《中华民国史》第一编第六章虽提到周、阮,以“11月17日清朝山阳知县姚荣泽杀害了回乡发动独立的学竹周实、阮式”含糊带过,未述及山阳光复情事。
⑳如陈旭麓等主编的《中国近代史辞典》(上海辞书,1982年版)、王承仁等主编的《中国近代史辞典》(湖北人民,1986年版)、章开沅主编的《辛亥革命辞典》(武汉,1991年版),莫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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