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官殿办学的风波 / 广渚

三官殿办学的风波 / 广渚

《七泉山盗宝》这出颇有魅力的戏剧,据说是取材于三十年代初发生在淮安河下三官殿的一则“兴学与护神”的故事。剧情集中反映了当时改革与守旧、文明与愚昧的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

1932年春,淮安县教育局决定在河下镇兴办一所中心小学,委派教委(相当督学)沈树芝(字兰亭,河下镇人)兼任校长,并派小学教师任怀曾(河下人)着手筹办,校址设在河下茶巷三官殿内(三官殿,原名古天兴观,《淮安文史资料》第六辑有专文介绍——编者)。三官殿院内曾有七口古井,故有“七泉山”之称。这座庙宇建筑规模比较庞大,在地方群众中享有一定的神权威望。

庙址改建学校,首先碰到的难题是:殿堂里的神像如何处置?沈树芝当即请示县教育局长牛万青(本县季桥人),牛指示将神像集中到偏室。沈又征求当地士绅汪士元(曾任团董)等人意见,都说办学有益于乡里,这样处理完全可以。任怀曾便雇用木瓦工搬迁神像。这些泥塑木雕的偶像,年久失修,搬运时难免不碰断手臂或损坏腿脚。不料被附近居民知道后,认为这是对菩萨神灵的大不敬,因而引起了一场办学的风波。

三官殿门口有一家“江南春”茶馆,老板名叫丁福昌,斜对门有一个刻字匠名叫吴定和(人称吴二秃子),以及在附近做筢子的王金荣、黄裁缝等,一起去责问任怀曾为何擅毁神像。任说,我是奉命在此创建学校。丁、吴等觉得这件事有来头,便去请教汪士元。汪说,利用庙宇办学是好事,劝他们不要过问。他们仍不罢休,又找在坛的中医许炳元计议,许提议请丁三太爷拿主意。估衣街有爿口袋店,店主丁正邦,行三,他的大女儿嫁给城里谈六老爷为妾。谈六名味秋,依仗其弟谈丹崖是大陆银行总经理,自己也就俨然成为淮安城内一名士绅。谈自纳丁三的长女为妾,其父丁正邦便被尊称为“三太爷”。丁正邦得知丁、吴等人的来意,便说:“三官殿的神像都有金心银胆,大殿宝顶里还有珍珠、玛瑙。他们借办学为名,实际是盗宝。”许炳元虽是中医,却迷信扶乩卜事,竟说什么“凡渎犯神灵者,必遭灾祸。”丁一听更加得意地说:“我正愁无人出头,你们来得正好,明天将任麻子(任怀曾面孔微麻)绑起来,追问‘财宝’下落,然后到河北沈树芝家查抄,天塌下来由我丁某顶着。”来人得了丁的旨意,顿时胆壮气粗,企图浑水摸鱼,便去串连中街堤上的何小道士、湖嘴开茶馆的胡恒昌,两人都在“安青帮”,师兄弟颇多。第二天早晨,他们纠合了一帮人将任怀曾绑起来吊打,逼任交出“财宝”。任连呼“冤枉”,于是这伙肇事者将任怀曾头套蒲包,五花大绑用绳牵着,一时聚众百余人,鸣锣吆喝,直奔河北沈家而去。

当这伙人到达沈家时,只见大门紧闭。吴定和等为首者暴跳如雷,用砖石砸门,声嘶力竭地咆哮:“叫沈树芝出来!”沈家在门内连声回答:沈树芝不在家,你们到教育局去找他。一直闹至中午,这伙人才牵着任怀曾返回河下。

任怀曾家属早已进城报信,沈树芝遂将这伙暴徒寻衅闹事的情况报告教育局长牛万青,牛当即报请县长林景(字少和)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当日下午二时,县长派一名警备队分队长随带数名士兵,护送沈树芝到河下向群众宣传解释,以平息这场风波。当沈树芝到达三官殿时,那些人由于受了丁三的唆使,吴二等人的挑拨,加上许某的迷信煽惑,根本不让沈树芝开口,乱蹦乱跳,喧嚣、辱骂,甚至要将沈树芝扣留,扭打成一团,官兵也制止不住。后由河北团董吕天文到场,一再劝解,这些肇事者才将沈、任二人放走。这时,沈树芝眼镜已被打碎,身带伤痕,衣帽俱被撕毁。

学校没有办成,反而遭受一场无妄之灾。沈树芝明知这场风波有人策划,而丁家的后台又硬,形成骑虎难下,为了顾全颜面,终于引起一场诉讼。沈树芝懂得打官司需要请律师,而淮安的一些律师大多与谈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不肯承办这棘手的案件!最后好不容易才聘请了王芬桂律师充当沈的法律顾问。沈树芝、任怀曾便以“破坏办学,诬陷盗宝,殴辱公职人员”为由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行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凡属诉讼,都应以事实为依据。关于“凶殴侮辱”一节,出庭作证者比比皆是,至于“盗宝”,证据安在?肇事者仅有臆造之词。为了澄清事实,查遍了《山阳县志》、《淮安府志》,只载有三官殿始建于唐,修建于明清,都没有什么金心银胆、珍珠玛瑙的记载。况且任怀曾所搬迁的仅是部分神像,其余完整无缺的神像有没有金心银胆呢?一经察看便真相大自。至于大殿宝顶中究竟有没有宝物,据曾经修过三官殿的老瓦工周二爹说,宝顶中仅有七枚铜钱,别无他物。在淮安首先由兼理司法的县政府开庭传讯有关人等,丁正邦因未出头露面借口拒绝出庭。参加搬迁的瓦工杨开泰、周兆发和三官殿道士朱三都出庭提供证词。由于原告系奉命办学,而被告是一帮惹是生非的莠民,本该法办,又因涉及谈某亲属,不便深究,仅认定被告属于寻衅闹事,阻挠办学,而原告也应负办事不慎,疏于宣传解释的责任。一桩严重的刑事案件,竟然变成普通的民事纠纷。然而,双方对此判决均表不服,遂向淮阴地方法院上诉。

丁正邦明知这场官司拖下去不见得讨好,沈家是个富户,诉讼费可以自理;被告方面,起初河下蒙受欺骗的部分群众尚肯出钱资助,时间一长,再看看官司的发展情况,谁肯花这白钱?!

为了继续迷惑群众,吴定和、王金荣、丁福昌等人以茶馆为阵地,大肆宣扬封建迷信。如说某人曾用绳索套关老爷的脖子,如今他本人的颈脖上生了毒疮;还说某神在某处显圣等等,以此骟取钱财,支持他们继续打官司。

淮阴地方法院复审时,丁正邦依然称病没有到庭。吴定和等见这场官司已没有打赢的希望,便在法庭上承认系受丁正邦的指使,借以推卸罪责。淮阴地方法院虽然认为淮安的判决不当,但为了顾全谈家的情面,仅对丁正邦和为首的肇事者作了“停止刑事诉讼权三年”的判决,即在三年期间被告无权进行刑事诉讼,如有违反刑法事情,一并加重处罚。

丁正邦的败诉,使谈六丢了面子,在他的支持下,被告又向江苏省高级法院上诉。苏高院不愿直接审理,遂委托宝应县法院代审。吴定和、丁福昌一干人等嗜赌成性,开庭前,在宝应聚众赌博,被公安局当场抓获拘留。宝应县法庭照样例行公事,依旧是维持原判,作为终审判决。

这场因办学而兴起的风波,经过三审诉讼,历时三载,到此遂告结束。而河下中心小学的创建,却无端地耽搁了三年。一九三五年暑后,才将罗家桥西的枚里小学改为河下中心小学,校长是徐伯平。沈树芝已去上海持志大学法学院深造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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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多说并存,各抒己见的风格。文史资料是当事人写当年事,或历史的见证人写他们的亲身经历亲见亲闻,所以不拘体裁,不拘风格,允许多样化,不搞一刀切。提倡具体翔实,写得有血有肉,反对空泛议论和臆造演义之类。有了错误允许订正,不同意见鼓励争鸣,许多说法可以并存,要兼容并收,不搞一言堂。

——摘自《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组织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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