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地狱”之续 / 葛瑾仁

(淮安通讯)

阅读:人间地狱 / 一仙

读大众前期一仙君之“人间地狱”,欲哭无泪,欲诉无门,笔者亦为淮人,浪迹南北,所历大小城市、民众痛苦,未有甚于吾淮者,堪甚亘古未有。各地所无,一仙君所述,为荦荦大者,详细情形罄竹难书,兹据同乡某君云,自廿九年起,至本年六月止,返乡五次,其变化程度,实属骇人听闻,爰写如次,以见梗概。

按吾淮系于廿八年春间沦陷,时方新元七度也(阴历正月初七日),县民逃亡一空,迨泰,东,兴,盐,相继陷落以后,乡间盗匪如毛,纷纷迁回,然多远奔他乡,或长征万里,或渡江谋生。淮人本善保守,从此,同乡遍各省,以我马生涯为多数,由静变动,从安命转奋斗,著从今日始焉。

二十九年,居民约二万余人,奸宄乘劫后未空,复作二次抢劫(第一次在城区沦陷后),富有者沦为贫穷,贫穷者沦为赤贫。县城南门,尚有市面,每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商民照常营业,东,西,北,三门,时开时闭,县民多变卖剩余衣物,或短跑淮阴宝应,借以糊口,劫后余生,困苦可以想见。

三十年,捐税尚不甚苛重,总民所入,除应付各方面外,尚可一饱。然吃公事饭者,逐渐增多,因种种关系,县民被灌水者,上飞机者……时有所闻,有钱者能买命,则脱生虎口;无钱者一死而已,呜呼!民愈纯,而灾愈重,难愈烈。吾淮今为人间地狱者,盖从今日始作俑也。

三十一年,乡区治安,迥非前比,出城三五里,即有生命危险,或指为通敌,所谓汉奸者,通敌者,异途同归,钞票了事耳。城内亦变本加励,某青年因友人一信而系狱三月,某小姐因色美而被强娶,县民终日惶惶,如坐针毡,不料来日大难,更胜于此时。

三十二年,苏北游兵散勇,多归吾淮,成立若干支队,给养取之于民,兵数颇足惊人,以两万五千名县民计之(老弱妇孺在内),每三人负担一兵,下午二时后,家家闭户,大有满城皆丘八之概,捐费自此增多,敲榨日出数起。遇祸者隐忍不言,不惜倾家破产,出捐纳费,惟恐不及,祸连九族。试问以数十里方圆之和平区(连乡区计),驻扎五千余无饷之兵,人兵能有蘸类乎?

三十三年,至此,吾淮完全进入地狱阶段,由白昼抢劫,市而毫无,吃公事饭者,摇身一变为勾魂使者,捐费名目,愈出愈奇。登门追索,势焰冲天,县民逃亡日多。本年年终,居民仅万余人而已。

三十四年,淮民痛苦,不堪问矣,吃公事饭者,如“队”,“号”,“长”,“员”之流,大都悠哉游哉,吾民血尽矣,力竭矣,逃亡者无家可归,尚留者,呻吟刀俎。不逼走吾民,不杀尽吾民,似不甘心。哀哀苍天,吾民何罪,此一仙君所以称吾淮为人间地狱也。

以抗战言,淮民随军逃亡,弃家不顾,几同焦土。以和平言,淮民有税必纳,有捐必纳,严守法令,渴望和平。政府有负淮民,淮民无负政府,衮衮诸公,心能安乎?

告吾桑梓同胞,设今日呼吁无望,惟有团结一致,忍辱含垢,以待将来,血债血还,莫谓吾淮无人,兹藉“大众”公诸国人。

原载:《大众(南京)》,1945年第5期,第14页

图片[1]-“人间地狱”之续 / 葛瑾仁-老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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