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实阮式纪念集》编辑札记 / 郭寿龄

《周实阮式纪念集》编辑札记 / 郭寿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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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辛亥淮安光复暨南社诗人、辛亥英烈周实、阮式殉义八十周年,江苏省和淮安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编辑出版了《周实阮式纪念集》。笔者有幸参加了这项工作,在编辑过程中,有些问题,说法不一,莫衷一是,为了进一步搞清史实,推动对南社及其周实、阮式的研究,现将遇到的问题一一列出,并作一些探讨。

周实的年龄和出生地

周实的生卒年月本来不是个“问题”,即出生于1885年,卒于1911年,虚龄27岁。可在周实《上陈伯陶学使书》中有“壬寅实年十六,受知于李荫墀学使入泮”。査壬寅为光绪28年,即公元1902年。据此推算,周实应生于1887年,卒时为25岁。而湖南师大中文系编的《中国历代作家小传》写周实生于1886年,终年26岁。中国人习惯以虚岁计龄,在古代也无“实龄”一说。这样就形成周实年龄“目前尚无定说”的看法。

柳亚子《周烈士实丹传》写得很清楚:“春秋二十有七”,此说是正确的。我们在周实的《无尽庵遗集》中可以找到若干佐证。对此朱德慈同志已在《周实生年戋证及其他》(《淮安师范》1990年1—2合期)中列举,无需赘述。这里先讲几句对于周实年龄的“题外”话。周实的遗集为同社战友、族兄周人菊编辑,一九一二年在上海印行。我们认为《遗集》中诗四卷,其一、二两卷为周实自编删定的稿本,而三、四卷是由周人菊搜集整理的。其理由是:

(1)周实在《无尽庵诗话》中说:“实所存《无尽庵诗草》两卷,计三百余首,仅生平所作十之三四耳,然弃稿中尚有一二好句,寸心终不割爱者,摘记之于此……”,在这一“则”中,他把不忍割爱的诗句抄录了不少,可见周人菊得到的是经周实辑录的稿本。(2)在诗一、二卷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上××岁所作”的字样。特别是1908年的诗作后有“以上戊申戏作”,—个“戏”字就可以说明问题。周人菊对烈士的殉义,对“周阮案件”“虽平反而终不得其平”,是极为悲痛和愤慨的,“每较一页,辄不知涕之何从也”(《遗集•跋》)。在这样的情况下,周人菊是决不会在“以上戊申岁作”中的“作”字前加一个“戏”字的。(3)周实的诗一、二卷,三、四卷的编辑体例明显不一致。

如果我们推断能成立,那么他自己编辑在“丙午岁(1906年)所作”有《二十二初度日自题肖影》,周实总不能把自己的年龄搞错吧。

然而,“壬寅实年十六”也是周实自己所写,又如何解释呢?清代县学考试无年龄限制,而世俗则以进学年龄越小,视为越荣耀,年龄在十六以下,录为“秀才”的,更是光耀门庭,当时少年生徒短报年龄以博得考官的垂青,这是屡见不鲜的。周实在考试时少报两岁,也是不足为怪的。

后来,我们访问了八十高龄的周实之子周炜曾先生及外甥崔大寅,崔根据其母、舅所说,向我们提供了一份周实及夫人、子女出生时日表(公历、农历对照),这更说明了我们的看法是正确的。

关于周实的出生地,现在没有确切的资料说明在何处。曹甸人郝澍著《曹甸镇志》把周实丹收入《人物志》。曹甸古来一直属淮安,解放后划归宝应。周实的祖宅在曹甸塔儿头东二里的中桥村,周实的诗中多次提及曹甸、塔儿头,如《曹甸毗卢寺索同人和》、《由曹甸将之金陵赋此志别》等,其母亦葬在曹甸。在写《年谱》之前,我们对周实的出生地进行了调査,一说生于曹甸;一说生于车桥。我们弃前说而取后说。其理由是:

周实父周鸿翥(1846-1921)字叔轩,兄弟共六人。根据《淮山肄雅录》同治六年(1867)鸿翥与其兄鸿仪(字伯汾)、鸿磐(字仲石)同案进学,时年22岁。据调查,鸿翥年青时即来车桥教书,在庞王庄大户王姓(周实夫人王元春)家教书多年,在车桥马巷与高姓合买一住宅。中国人传统的习惯视结婚为“成家立业”,而鸿翥兄弟六人(只四弟早夭)结婚后仍住在一起的可能性不大。周实出生时,周鸿翥年已四十,这是有根据的。周实说其父“青衫偃蹇,白屋蹉跎,食字欲仙,鬻文难活。……年四十始生实一人”(《上陈伯陶学使书》),所以我在《年谱》中写了:“周实生于淮安府山阳县车桥镇马巷本宅。”

二、臧在新部队来淮的时间

臧在新(1883-1916),辛亥革命将领,后被袁世凯所杀。周实、阮式于1911年11月17日被清山阳县令诱杀后,臧在新的部队来淮镇压。臧在新来淮的日期,有几种说法:邵天雷在《无尽庵遗集•序》中说在周阮遇难的当日“夜半,镇军司令官臧君再兴拥兵至”;当事人丁观澜说是“第二天上午十时”(《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1961年版);蒋象怡(当时任“巡逻部”宣传主任)说是1911年11月8日遇害,10日“镇军北伐支队到淮”,(周阮被害为辛亥九月二十七日,即公元1911年11月17日,蒋记忆有误。)也就是说,臧在新在周阮被害后第三天到淮。而周人菊《周烈士就义始末》以及汪纯清(亦“巡逻部员”)回忆文章均未提及。

我们认为,邵说,蒋说不可信而丁说比较可信。邵天雷在周实回淮当日仓卒“挨东门得出,孰意竟成永世乎。”邵天雷在周、阮被害的当天并不在城里,而在城东五十里以外的车桥,其情况是事后听说。

林述庆在《江左用兵记》中这样记述:

二十三日(即公元1911年11月13日)徐、淮、海一带兵变,四散掳掠,市村民不聊生。绅董数辈亲来投禀、请兵救援,且力陈各种情况,谓不可令方面糜烂。

余以南京未下,不能分兵,又虑北方援兵南襄张勋,攻宁必增阻力。特遣臧在新偕参谋陈伯盟、孙剑虹(均淮安人)率精兵两队赴淮,臧队于二十五日行。所有预示臧在新方针,并抄录绅董原禀如左:

(一)招抚溃兵,加以训练,堵北兵援应张勋,并防张勋北窜。

(二)保淮、徐、海、各属治安。

这是一段可靠的第一手史料。林述庆当时任镇江都督。《江左用兵记》是他1912年在北京做“寓公”时写的,次年林被袁世凯毒杀。这段史料说明了林向江北派兵的主要原因,与周、阮被害并无必然联系,而是巧合。镇江离淮安不足二百公里。臧部二十五日由镇江开拔,部队不论是行走还是乘船(当时机动船尚少)二十八日到淮是能成立的。由于臧部来淮纯属偶然,所以到淮后不可能马上处理周阮案件,查办凶手,这样姚荣泽方可以一面敷衍臧,一面继续干搜捕烈士亲属、子女的罪恶勾当。我们接触的史料也说明了这一点。

周父鸿翥在1912年3月23日上海“审姚”法庭上发言:“二十八日(周阮被害第二天)……(余)忽然接到亲戚凌姓来函,山阳县(即姚荣泽)邀请议事,于是匆匆进城,至东门天已昏黑,有三十余兵士将余押赴山阳县外监收押。二十九日差役在监中说,如要保你老命,须具结领罪,否则与你儿子一样,于是勒令其给签押(《时报》1912年3月24日)。”崔大寅先生根据其外祖母口述写道,“在惊慌悲痛之中的外祖母不得已怀抱不满周岁的舅父,手搀五岁的母亲逃进城西南角月湖蒲菜田中一小船上躲藏,几天几夜不敢露面,也听不到消息……直至11月22日方知新军已进城,正在追查凶手。此时,外祖母才敢去开元寺抚棺痛哭。”(引自《周实阮式纪念集》)

汪纯清在《淮安光复前后》一文中说,“镇军诘责清令姚荣泽,杀周阮烈士是何理由?姚则卑辞屈膝,执礼甚恭,每日盛筵款待,并犒赏诸队士,镇定非凡。”正是姚在臧面前耍尽了两面派手段,麻痹了臧,至使姚荣泽“某夜携巨款潜逃,出于镇军意料之外。”

当时,江、浙联军正在攻打南京,孙中山也未就任“临时大总统”,孙于1912年1月11日方“以镇军林述庆为北伐总司令”下令北伐,所以臧部到淮时绝不可能是什么“北伐军”。

三、“巡逻部”枪支的来源

1911年11月6日,周实受同盟会南方支部(驻上海)派遣回淮。此时,因清河(今淮阴市)“十三协”哗变,乱兵溃,秩序大乱,淮安无兵可恃,“举城惶恐,朝不保夕”。周实回淮后,组织以旅宁旅沪学生为骨干的“学生队”,后改为“巡逻部”。学生的枪支来源有两种说法:一是学生从城守营兵勇手里夺取的。此说以蒋象怡文章为代表:“周乃偕邑人阮梦桃及学界优秀分子百余人,先至城守营驻地夺取枪械百余支。”(《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扬州师院编1961年版)白坚先生亦持此说:“他与挚友阮式……夺取城守营枪支武装自己。”(白坚:《南社眉目辛亥英烈》,载《周实阮实纪念集》)另一说是,枪支是地方士绅说服“大局”发给学生的。我们认为后说比较妥当。

清山阳县是淮安府的首县,城内驻有漕运总督署、府、县衙门,由于淮安四季分明、物产丰饶,交通方便,商业发达,诸多外籍告退的大官僚也来淮安定居,以致淮安的封建势力远比一般县城要强大、顽固。清河兵变后,城内虽无清绿营兵,但城守营尚在;府县政权虽瘫痪,而官员尚在城内,而且地方士绅已经出面有“团练局之设”,周、阮的“学生队”仅百余人是不可能“至城守营驻地夺取枪械百余支”的。

周人菊是“巡逻部”庶务,是中坚骨干,他自始至终参加了“光复淮安”的斗争。他在《周烈士就义始末》中介绍的情况是周阮的“学生队”向团练局兵勇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自经烈士之训导数日,其聪颖者颇具光复之心”,而士绅们见此情况来个顺水推舟,“遂延学生队入局”。士绅们清楚知道:团练局招来的“市上无赖”是“不足恃”的,从而借用周阮学生队的力量以“保卫乡里”。于是顺理成章,把周阮“请”入大局,这样,学生队也就无需从那些兵勇手中去“夺”枪了。

对于枪支的来源问题,汪纯清的回忆文章说得再淸楚不过了,“……由大局供应枪支子弹”,作为“巡逻部员”的汪当然知道他手里枪是怎么来的。汪纯淸先生,淮安人,能诗善文,生前交游颇广,解放后,曾是淮安县政协委员。笔者在六十年代初曾拜访过汪,问及淮安光复情况。如果在当时发生过“夺枪事件”,他在回忆文章中以及与人交谈时是不会不提及的。

四、周实女友“棠隐”

为编辑《周实阮式纪念集》,我们在车桥曾进行了为期四天的调查、走访。棠隐是周实的女友,周对其表示了忠贞不渝的爱恋,为她作传、写诗、绘秋海棠图,请文友题诗,总之,棠隐是周实人生道路上一个重要人物,搞清其情况,对研究周实的思想、言行有重要意义。我们企望通过调查能找出点线索来。

为此,我们对周实在车桥的故居(原座落于“马巷”,现址为车桥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走访了周实的侄媳周马氏(72岁)。他向我们详细地介绍了“马巷”住宅的格局:“大门朝东,朝东的房子两间,有一间是走道,三间堂屋朝南,朝西的两间,是我家和高家(高伯期,名镛,清末两江法政学堂毕业生)各一间,靠堂屋的一间开个朝东门,是我们家厨房,另一间开个朝西门,在高家的院子里。堂屋对面是别人家房子的后沿墙。”

棠隐是封建婚姻制度的受害者,周实为她作《棠隐女士小传》(以下称《小传》),充满爱慕、钦佩、惋惜之情,感人至深。根据《小传》我们知道,她名晓澄,“生平爱秋海棠若命”,又字秋澄,号棠影,别号棠隐。可她姓什么?所适何氏,均无交代。我们在调查中推测:棠隐为高姓,夫家姓严。作这样猜度的理由是:车桥的原马巷仅住三宗,周家、高家和施家。周、高两家是世交,合买了某姓宅院。而施家职业是“册书”(清代向官府‘承包若干户钱粮的税吏),与周家无交往。周实在《小传》中写道:“无尽垂髫时,与女士同宅居,女士时来相嬉戏。”女士幼失母,周母非常喜爱棠隐,视为己出。寒冬风雪,周母“挑灯针黹”,周实在母亲督率下夜读,棠隐亦常在旁,周母“教之读,匝月之间,识字三千……”周实与棠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如果不是周、高两家居住条件的“特殊情况”,在封建社会,女孩子是不能随便“串门子”的,便何况是寒冬风雪夜呢。

车桥是淮东第一大镇,商业发达,我们走访车桥老人时得知,淸代末年,车桥严姓当时因经商相当殷实,且门族也大(车轿三大姓:鲍、邵、严)“乙已女士年十九矣,有某氏来议婚……女士父利其多金而许之。”据此,我们作了棠隐“适严氏”的猜测,不是亳无道理的。

五、周实是否教过塾师

周实是否教过书,做过塾师,是其经历的重要环节。在编辑《纪念集》时,收到韩学政同志的来稿《周实丹与韩仁山的交往》云:“一九〇三年左右,周实丹受聘至庞王庄(今淮安施河乡)我舅父家(即周实夫人王元春家)教馆。”周实与其祖父韩仁山有“亲密师生关系”。对此我们持怀疑态度,为此走访了韩学政同志。韩坚持己说,云:他曾亲耳听说,并有其父韩长彦亲笔写的材料。根据线索,我们找到周实内侄王章元(77岁,王元春侄),在询问周实是否在庞王村教过书时,王章元否认此说。并告诉我们,在他家教馆的是“周三太爷”,即周父鸿翥。周实曾到过庞王村,周实殉义后,夫人亦常住此村。他说,如果周实在庞村教过书,那么就是“周三太爷有事回车桥或上塔儿头,周实来‘顶馆’(临时顶替原塾师)。”我们认为,这样说法比较可信。

周实年靑时,才华横溢,可以说是博览群书。他对教育极为关心。在《与邵肃廷书》中,对家乡“车桥小学”人员、课程设置等都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希望把车桥小学办成培养新型人材的场所。他说自己“略知教育”,大概亦缘于此吧。

我们对周实是否教过书的问题持怀疑态度的理由还有二:柳亚子为周实写的传记,周人菊等人写的文章中,对此问题均未提及;现在我们能看到的周实诗歌,最早为一九〇〇年作,他的诗歌中,以及与他交往的文友作品中,为什么也无一点蛛丝马迹?鉴于此,我们未将此情况写入《周实阮式年谱》,既然韩学政同志已经提出这个问题,我们又无确切把握否认,则将韩的来稿作为“附录”刊入《纪念集》,供读者参考。

六、孙中山挽周阮联

在编辑《纪念集》的过程中,一个偶然机会,我们发现了刊载于1987年3期《淮阴志林》的晓岑同志文章:《孙中山挽淮安周阮二烈士联》(以下称晓文),简直大喜过望。联云:

喋血于孔子庙中,吾道将衰,周公不梦,

阴灵绕淮安城上,穷途痛哭,阮籍奚归?

诚如文章分析,“这副挽联,用词典雅,用典贴切,感情极其诚挚的哀痛,表现了一个伟大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与普通革命烈士的非常情谊。”

后来,我们又在《历代咏淮诗选》下册(政协淮阴市委员会编)中发现了此联(仅个别字有区别)。该书编者注:此联选自涟水张瑞卿老先生手抄本,为清末举人李佑元所撰。

研读“晓文”,我们又发现作者在解释此联时,提到的当时情况与史实不符。为此,我们拜访了晓岑同志,晓岑同志云,此联是他“六十年代淮阴秦选之师曾亲口告之”,在他的笔记本上有记录。秦曾与周实在两江师范同学。

我们分析,周、阮领导淮安光复,当时影响较大,特别是“周阮惨案”的审理曾轰动全国。此案是民国初年一起非常典型复杂的案件,笔者曾有专文叙述(与杭金荣同志合作,题:《“周阮惨案”在沪审理始末》,载《联合时报》1991年11月8日)。柳亚子为此案平反昭雪奔走呼号,竭尽全力。孙中山为之先后作四次批示,有案可稽。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柳亚子应南社社友雷昭性之荐,曾任总统府秘书。柳在南京任职时间很短,此时正是周阮案件在上海审理的关键时刻,两种势力的斗争异常激烈,柳有诗云:“我来不洒新亭泪,只哭淮南周实丹(《桃叶渡题壁》)。”1912年2月11日《克复学报》社、南社、淮安学团在上海西门外江苏教育总会联合召开了“山阳殉义周实丹、阮梦桃两烈士追悼会”,柳在会上宣读了祭文。孙中山极为关注:“周阮惨案”的审理,他本人或者要其秘书为周阮撰挽联,不是没有可能的。

同时,我们在南京请教了南社研究的有关专家,他们亦认为:“宁信其有,勿信其无”。

然而,令我们不解的是,《无尽庵遗集》编有《挽联》,收录了陈其美、柳亚子、高旭、蔡冶民等众多名流的挽联。周人菊编纂烈士遗集时为何不收入此联呢?

另外,晓文开头即说,“民国初年,淮安城开周实、阮式二烈士追悼会,会场正面高悬孙文具名的一副挽联……”据我们掌握的材料,为周阮开追悼会,在民国元年有两次:一次在上海,上面已介绍了,一次在淮安车桥涧东学校,时间是1912年5月1日。其时在淮安城内是否曾为周阮开过追悼会,没有见过这方面资料。1912年1—3月,“周阮惨案”的当事人,两种势力的代表人物云集上海,追随周阮光复淮安的中坚分子:周人菊、郭震卿、张冰、刘去非、杨楚材、周阮亲属以及顾振黄为首的淮安学团五十余人均在沪为此案奔走。案件尚未审结,此时在淮安城里开周阮追悼会怕是不可能的。

再则,在我们所见的诸多当事人的回忆文章中,均朱见晓文所述情况,笔者认为晓文所述之事可能是以讹传讹。

七、烈士遗集编纂者

谁是烈士遗集的编纂者?以前学术界一直认为是柳亚子。北大中文系编《中国文学史》(1959年版)介绍柳亚子著作“有《摩剑室诗集》……又曾辑有《无尽庵遗集》等南社社友遗集数种。”陈迩冬《柳亚子遗事》(1980年1期《人物》)沿用此说。吴江文史委员会编《纪念南社成立八十周年专辑》(1989)在“柳亚子生平编著系年目录”中亦将烈士遗集列入。这些均是错误的。柳亚子先生在烈士遗集的编纂过程中,为烈士作传,提供资料,给予热情的支持和关注,这是事实,但不是编者。《无》集的编纂者是周人菊,《阮》集的编纂者是阮式一。

周人菊(1883—1940)名伟,原名伟仁,以字“人菊”行,亦南社诗人。他是周实的同乡、同学、宗兄、挚友,“交最久,而知烈士最切”,从孩提时代到周实牺牲前,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在周实十年的文学活动和革命生涯中,周人菊始终是参与者和目击者。在周实殉义后,周人菊义不容辞地担起了编印《无》集的重任。

周实性豪爽,嗜酒而不善饮。他才思敏捷,著作甚丰,特别以诗歌见长。但周实首先是革命者,其次才是诗人。他对自己的诗作有时随意砍削、拋弃。周人菊长周实两岁,同生于淮安车桥,同入乡塾,同去南京求学,又同宣传革命,参加光复淮安斗争,时有“江北二周”之称。二人常常“一樽相对,各倾肺腑,酒酣,实丹诗兴大发,不择笔,不择纸,随意涂抹,人菊见则录存。明天出示实丹,实丹醉后之作,或忆或不忆了,这样有好多年。”(郑逸梅:《南社丛谈》)光复淮安后,周实被害,周人菊幸免于难,逃出淮安。在上海一面为周实平反昭雪鸣冤奔走,出庭作证,一面做辑录校勘《无》集工作。他根据《无尽庵诗草》(周实自编的未定稿)、《南社丛刻》已经刊出的、自己录存的周实诗文按时间顺序辑录起来,后又多方搜求,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完成了《无》集的编纂工作。可以想见,如果没有周人菊录存、编辑、筹资出舨,周实这位才华横溢的诗人很可能因时间流逝而被湮没。

周人菊编纂《无》集还有几条直接的证椐。

其一,《无》集的序跋中多次提及此事。姚光跋云:“兹君之尊人叔轩先生与君宗兄人菊辑君遗集,人菊书来,属为之序。”曹凤笙序也云:“人菊索序于余。”周人菊跋云:“菊任校雠之责,心粗事繁,多有失检之处,溺职之罪自知难免。”

其二,1916年出版《南社十九集》刊有周人菊《哭亡友实丹六首用郭灵芬徐江庵诗韵》。诗前自序:“烈士死后,余为印遗集于海上,颇多遗漏,求之烈士友辈中亦鲜有藏其手泽者……其有愧于古人及吾亡友者,不既多乎!”诗中有“身后区区事,文章一代传”句,这“区区事”即周人菊为烈士编辑遗集之事。

其三,郝澍在《淮甸春秋录》中云:“……人菊为《周烈士就义始末》,昭示天下;为印《无尽庵集》行世。……人菊为友实丹刊集,而人菊遗稿无人刊布,惜哉!”

《阮》集的编纂者阮式一,其人其事资料极为贫乏。根据《梦桃生二十自叙》知阮式一是阮式唯一的同胞兄弟(另有同父异母兄二,姐一),“生于辛卯,少余两岁”,即生于1891年。阮式一,原名锦麒,号宝轩,又号式一。根据柳亚子《南社纪略》“附录”南社社员名单有阮式一,其余情况则茫然。后笔者几经走访、寻求,知其子名阮鸿达(1914-1975),媳刘素哲(尚健在,现住上海)。刘提供了一些零星“口碑”资料。刘素哲嘱其子刘健来信云:“我祖父阮式一生前很有才华,懂几国文字,当时受人之邀去汉口任教……在黄石附近,军阀段祺瑞……用兵舰撞沉客轮,我祖父遭难,当时我父只有4岁。”据此推算阮式一卒年为1917年。

阮式一与阮式同祥英年早逝,在阮式的启发和影晌下,具有强烈的反清民族主义思想。辛亥后,在上海与柳亚子、叶楚伧有交往,也建立了深厚友谊。他写的《先兄梦桃先生行述》颇具文采,是流传于世的唯一文字材料。阮式一为兄编纂遗集,我们也可从《阮》集序和诗文的字里行间中找到证据。

《阮》集周人菊序云:“去年《无尽庵遗集》付梓,时余即搜求烈士遗著,拟为合集,为二烈士同时就义纪念,以他故未果,《无尽庵集》遂先出,昨过春申,晤烈士弟式一先生,云‘已将烈士遗集付梓,第零失太多,搜求不易,且无地可求也。’”这“无地可求”的原因是阮式被戮时,凶手查抄了阮家,将藏在家的原稿烧毁了。

《阮》集中《梦桃遗诗》,《瓦枕》诗后有这样的记述:“受业世强谨按:近闻式一先生将刊吾师梦桃先生遗集并函云,遗墨多散失,存者半糟粕,甚形愤闷云云。世强以先生存时著书甚多,至就义前二年更究心古诗词,鄙弃前作而诗更进,比之初为出二人手,兹尚存数章,此处抄寄付印,想亦爱先生者所亟欲读者也。”“世强”姓什么,何地人,情况如何,现无处查访。在《满庭芳》词后亦有“以上诗二章词三阙,系最近由同社柳亚子君处得来,乃丙午年(1906)稿,应刊世强寄来诸什之前,兹因排板已竣,故置于此,式一识。”可见阮式一求其兄遗著更为不易。

周实、阮式生活的年代去今不甚远,然迭经动乱,其资料颇不易得,愿拙文能引起反响,有新的资料发现,读者、专家有以教我。

1992年1-2月

注释:李佑元,淮安人,生卒年月不详,据《续纂山阳县志•选举》为庚子辛丑(1900、1901)并科举人,曾任河池知州(今广西河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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